伴随着互联网思维的流行,粉丝经济仿佛成了一个显学。
罗振宇说,没有粉丝的企业没有未来。雕爷说,只有粉丝还不够,要有脑残粉。小米每年的米粉节都能创造新的销量纪录,就连华为和乐视也开始学着弄粉丝,每次手机上市发布会弄得海报与荧光板一色,呐喊与走红毯齐飞,其实也不过是李宇春们十年前的玩法儿,而现在的娱乐圈里,鹿晗和TFBOYS们的号召力和粉丝的疯狂更胜从前。
看起来,粉丝经济似乎也算是个“易得”的事。其实不然。
粉丝经济是有“魅力”的
既然要谈粉丝经济,就要给它一个定义。粉丝经济本身是社群经济,并非面对所有用户,是指在某个特定领域有共同价值认同和情感归属的人群,围绕某个中心点产生连接,进而对这个中心节点而产生的“包养”及周边经济活动。
对于这个中心连接点,罗振宇有一个精彩的描述——魅力人个体。
在商业环境里,与粉丝经济相对应的,是传统的消费者经济,消费者行为是以产品为驱动的,大米白面电视机,我们在意的无非是物美价廉品牌好。而粉丝经济是情感驱动的,而这个情感驱动的表象又是以时代的价值认同为基础。
李宇春和鹿晗们的歌可能是不好听的,罗振宇录的视频和罗永浩讲的笑话也是免费的。但是他们所创造的一个“价值感应场”却让粉丝们如沐春风,觉得找到了家,这就形成了社群。
李宇春唱歌可以难听,但她是青春期追求特立独行的典范,罗振宇视频可以免费,但他成了中国有自由主义倾向中产阶级的一个连接点。于是他们也就成了“魅力人个体”。
所以,粉丝经济的形成可简单地总结为三步。
1.让人喜欢你。
2.让人持续喜欢你。
3.卖给他东西。
粉丝经济是有“时代感”的
但我还是要说,不要看到别人玩粉丝经济玩得好,就一窝蜂地去玩。
首先,要玩粉丝经济,我们前面讲的第一步,要让他喜欢你。通常这种喜欢寄托在“魅力人个体”上。你的企业有没有?
其次,粉丝经济是时代的产物,每个时代都可以有每个时代的粉丝经济,但同一个实体很难跨越时代持续吸引粉丝。
说起来,粉丝经济在中国早就出现过,梨园行里角儿们也曾经粉丝无数,赚钱无数。他们满足了那个时代的需求。但现在有几个人愿意给角儿们打赏呢?当初他们靠着台下的大爷(二声)打赏就可以活得很好,而现在就连京戏的维系都得靠公园里的大爷(轻声)了。
所以,李宇春、鹿晗和TFBOYS们,如果不是在合适的时间以合适的面貌出现,肯定不是今天的状态。而时代的需求肯定会不断地发生变化,今天吸引你的小米罗振宇罗永浩,在社会的整体状态发生变化时,就不一定继续吸引你了,当然就谈不上粉丝了。
拿我现在仍然非常喜欢的“罗辑思维”来讲,我认为是迎合了当前中国中产作为一个阶级,在形成阶段的认知饥渴和自由主义价值观的潜在流行。但这对中国社会来说只是一个阶段,这个阶段过去后,罗胖如何继续吸引粉丝,我不敢预测。
“罗辑思维”所代表的时代需求还算偏长期,而TFBOYS和鹿晗所代表的时代需求更具偶发性,必然没落得更快。
基于以上两点,注定了粉丝经济只能是少数人玩,只能是对应特定的时代需求玩。
粉丝经济是有“边界”的
其实既然提到“经济”,就脱不开商业的本质。
商业的本质是什么呢?
满足需求。这里又不得不扯扯马斯洛了。
很显然,粉丝经济满足的不是生理需求,甚至也不是物质需求,是安全感、情感和价值需求,是社会在脱离了基本的生存危机后自然形成的需求,有其必然性。
但哥德尔讲,任何系统,凡是自洽的,必是不完全的。粉丝经济也存在着明显的边界。粉丝经济的持续其实是基于某种情感和价值垄断,这与传统商业中的渠道垄断和品牌垄断并无二致,造成的结果也无非是多多地买我的东西,抢占别人的市场。
但再垄断,在粉丝那里也只能占据一个“情感扇面”,不是整个“情感圈”,会有明显的边界。
比如对女神们来讲,虽然一般很难“接受”屌丝的追求,但很少有人“排斥”这种追求,这些备胎们就是女神的粉丝,所以女神可以让屌丝们帮忙打水、占座、买早餐,屌丝们自己也高兴,这就是粉丝经济。但女神不能让屌丝帮忙给自己心仪的男神传纸条,这就超越了这个情感边界。
所以,罗辑思维卖书通常都卖得很好,因为罗辑思维的价值边界是获取认知,但卖月饼就卖得不太好,因为玩过界了。情感可以被垄断,但不可以被绑架。
所以,粉丝经济不是万能的。而且,粉丝经济也未必是最高明的。
《道德经》评价君王的一段论述可以用来做类比:太上,不知有之;其次,亲而誉之;其次,畏之;其次,侮之。
粉丝经济基本可以归类为“其次,亲而誉之”,而真正厉害的企业是高通这种,如果不是在几个反垄断案中的报道,很多消费者都不知道这个企业,其实人家已经默默地赚着比小米这种前台企业多很多的钱好多年了。我赚你的钱,与你何干?
玩不了,玩不好,不好玩。对一般的企业来说,粉丝经济完全可以总结为这三点。与其花苦功夫去追求粉丝经济,不如切实发掘自己的优势到底在哪里,从商业的本质出发去寻求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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